「o靚模」也是書展的一部份!
今年書展其中一個宣傳點是「o靚模」,有人話「o靚模」出席影響風氣、影響文化氣息,要到場抗議云云。但其實「o靚模」只是一個宣傳點,這麽小的書量,這麽小的人,卻有這麽大的宣傳效果,為什麽要抗議呢?而且她們也只是跟隨前輩,不算特前,不用這樣吧!「o靚模」只是書展一部份而己!
雖然近年主辦單位不斷拋出數字,指參展商不斷增加,入場人數增加,票務收入增加,意指書展很受歡迎,但實際上一般書商沒有賺更多,有些可能更差。這主要是書展自正式把動漫否定後,書展已經對「生客」年青人已經沒有吸引力了。以往有動漫在場,年青人會因為動漫到場,買完動漫後,再看一下其他,最終帶旺書展。可惜自動漫節分柝後,「生客」年青人對書展已經沒有興趣了。因為書展只代表悶。
另外,近年書展已經是三商聯的天下,基本上沒有什麽書是三商聯買不到的,只有一些比較獨特或偏門的書才要到其他攤位去買。試問這又如何令其他書商推出好書呢?再者入場人士的 Budget 都在三商聯用盡,那又如何去買其他書呢?不少書商以七月的銷售量來決定來年的命運,如果書展成績不好,那未來一年真的要減薪經營。(很多公司只有書展那個月有盈利)
而且書展的書不是特別便宜。書展其實就像電腦展,只是一個有主題設定的散貨場。賣的只是在於去貨、不論舊貨、新貨,最好全部套現。買的只是希望以較便宜的價錢買到書本。所以你看到的書很多是舊貨,十蚊廿蚊就有,因為要去舊貨。熱門書、新書都是八折,跟平常一樣,真的便宜嗎?沒有,只是買家消費感覺良好。(書的成本是不會降低或有不同貨價的問題。)
所以當缺乏「生客」年青人的時候,書展近年消費力真的很差。這主要是因為書展沒有令「生客」年青人入場的衝動,他們也未能在當中消費第一筆錢。那又何來第二筆呢?特別是前幾年出版商走頭無路下找了一批博客出書,以為可以憑博客的力量,帶起消費,但事實上部份博客的書銷情不好,有些更投入了特價書的行列。這令書展更缺乏焦點。
其實博客寫的文章在網絡上可以免費看得到,為何要買呢?而且不少博客只是翻抄以往的文章,吸引力更缺乏。但最重要是香港博客與經常讀網誌的人口不多,最多五十萬吧!(超樂觀的數字)這何有銷路呢?
直至近年流行明星推出個人傳記、化妝心得等等才換來一線生機。隨著轉變,今年到「o靚模」出寫真集。這有何不當呢?只是「o靚模」的賣點只有身材,沒有文字。加上近中港台「胸大過頭」的風打得真猛。香港保守派人士看不過眼,才群起攻之,借書展過橋。但事實上「o靚模」何罪之有。書展本來就是賣書的地方,寫真集也算是書籍的一種,再狹義也算是攝影類書籍吧!
而且書展主場區從來都沒有文化,看書之人要買的書早就買了,在書展買書的很多是一年一次的買書暴發戶 或 買書充大頭的人。有文化氣息的早就往主場館外的講座去了。沒有「o靚模」幫忙宣傳,書展那有吸引力呢?
書展只是暑假的活動之一,明顯不是宣傳文化的,何需這麽緊張呢?輕鬆一點就好。沒有「o靚模」,書展如何吸引「生客」呢?有「生客」,書展才能生存啊!
註:「生客」指從未到書展或對書本沒興趣的人。













其實只要「o靚模」們不要在書展喧賓奪主(例如大搞簽名會吸引其愛好者聚集,導致滋擾其他對寫真興趣不大的參觀者),相信大部份參觀者都不會特別討厭她們在書展出現。正因如此,為藝人作品及寫真在書展中特別劃出專區未嘗不可考慮。這樣既可以繼續以藝人及「o靚模」的號召力吸引年青人參觀書展,同時亦盡量減低對其他參展商的負面影響。
書展應不應有o靚模寫真,最重要是搞清楚一個「書」字。甚麼是「書」?狹義來說,「書」是用文字寫成,不論文體,都有傳播知識、見解、思想、感受、娛樂、藝術等功能,偶會附以相片或圖畫說明,一般有作者……。
以狹義觀之,便知道圖片集叫「集」,不叫書;攝影集也不叫「攝影書」(教攝影的反而會這樣叫)。連字典也不算是書,百科全書嚴格來說也不是書,免強稱之為工具書,因為沒有人會形容一個看字典看百科全書的人是在「看書」。咸「書」雖叫「書」,但那是俗稱,正名是黃色刊物(為了方便,以下談及狹義會用「書」)。
但廣義來說,書只是一種載負資訊的形式,一切有一定頁數的印刷品,都叫做書。以此觀之,寫真集當然是書,說明書也是書,食譜是書,地圖王是書,漫畫是書,連售樓書也是書,咸書更不在話下。廣義的書,其實就是印刷品的通俗說法。
還不明其理,我們可以看看「電子書」的例子。沒有人傻得以為在螢幕上看露肉照片的是在看電子「書」?睇咸相就睇咸相啦。也沒有人認為自己在手帳看地圖、看食譜、看漫畫是在「看電子書」。顯然,資訊的載體有異,廣義的書(即印刷品)便用不上,但狹義的「書」,即使轉了做數碼形式,還是沿用,故我們才有「電子書」這種叫法。
顯然,香港書展的書,就是指印刷品。電車男公然挺o靚模,談到出版自由,當然沒有錯呀,因為他們一邊說人家是衛道之士,一邊其實也佔了出版自由的道德高地,但從來沒有想過問題的核心:印刷品和「書」的關係。
如果他們真的維護出版自由,為何不要求漫畫回歸香港書展?漫畫也是書(印刷品),而且,最初的書展,本就有漫畫。十多年前,我也去逼書展,買了《風雲》和《刀劍笑》的海報和限定本漫畫。自從有一年逼爆了玻璃,便有愛「書」人要求漫畫跟書展分家,才有了之後的漫畫展(即今日的動漫展)。但將漫畫跟書展分家,目的並不是滿足愛「書」人,而是市場問題,漫畫展人流夠多,貿發局怎不「從善如流」,多賺一筆?
出版自由?那不如恢復書展賣漫畫,取消漫畫展。
[轉]
開個o靚模展吧. 大家開心
係書都可以賣嘅話..咁你不如賣埋咸書!
更何況寫真都唔算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