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大與電視台
@GDR 問到 為什麼 四大與電視台 有爭執,石先生也借此機會簡單講一下吧!這次主要是 代表四大的協會 與 電視台就版稅方面未能達成協議,到底誰是誰非,我等旁人很難講清楚,不過 四大與電視台這件事情其實不太簡單。
事實上我們知道一些很基本的東西,電視台需要 四大旗下的歌手在電視台表演、MV、音樂等等。四大歌手也需要 電視台作為一個宣傳的渠道,保持知名度,這可算是互惠互利。
一般的看法是,若四大與電視台最終未能就有關協議達成共識,那電視台未來不能找四大的歌手表演、出席節目、MV 等等。而四大歌手也會失去一個宣傳的平台。可是,事實上事情還有更多微細的影響。
也許我們可以從現在的情況來看看未來的做法。由於 四大是國際公司,所以四大擁有版權的歌曲,遠較我們認識的多。除了香港歌手歌曲外,還有英文歌、國語歌、純音樂、伴奏音樂等等。舉例說,聖誔歌的版權就在四大手上,不少伴奏音樂也在四大手上。
所以現在的情況是,電視台很多音樂不能用。假設電視台有四組音樂的話,現在可以用的只有一組,其他全部不可以用。因為版權都在四大手上,若需要使用四大的音樂,電視台需要每首音樂付錢,令成本大增(成本多大呢?一首草蜢的首本名曲大概港幣三千)。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電視台為什麼暫時不用四大的歌曲。
那四大呢?四大由於是國際公司,所以四大大幅讓步的話,影響其實很大。因為其他地區的電視台及相關單位也有可能作出類似要求,令四大受很大的損失,所以四大讓步有可能,但幅度應該不會很大。
事實上,即使電視台未能與四大達成協議,電視台仍能使用四大的歌曲,請四大的歌手唱歌,播四大的 MV,只是價錢會從年計,變成每次談,每播放一次,每次談價錢。因此,我們可以知道電視台的營運將了錢以外,工作流程也會有很大的影響。
四大提出的要求是版稅計算以電視台收入為基本,四大從中取得一個百分點。這個情況某程度上與現在的廣告計算法有點像,因為現在兩家電視台計算廣告的價格,其實與收視率有很大關係。廣告價錢是以某基數乘 收視點,所以兩家電視台的廣告有這麼大分野是有原因的。
電視台最近提出一個要求法庭仲裁的決定,這個法庭及仲裁是不是有法定權利去處理有關版稅的問題,而四大又是否必順參與呢?有關的資料,石先生暫時仍找不到,若大家知道的話,請提出來,讓大家知道。
若我們簡單一點,現在 A 賣貨,B 要買貨,但 A 與 B 兩方在價錢上有爭議,談不成。所以這個交易也不能成功,未來不合作就可以。但事實可以這麼簡單嗎?不會有其他問題嗎?不會有更大的影響嗎?另外三家電視台比不上一個電視台嗎?短期內對四大與電視台一定有問題,但長期也許對香港是一個好發展。











石先生
那 TVB 的外購節目 如 KAWAII TV 內常用的歌曲也需要版稅嗎 ???
還是從外購的版權費中已包括在內 ?????
石先生:
四大唱片公司所組成的協會是 HKRIA 。
不過無記高調同IFPI續約係咪想逼HKRIA讓步,爭取籌碼……..
@HayaTaker
KAWAII TV 播什麼歌曲我不知道,但舉例說日劇內的歌曲應該不在此限。
謝謝石生釋疑。原來是這麼一回事。
其實我覺得這樣是好事,也許事情發展會導致香港獨有的娛樂怪圈慢慢消失。想不到四大唱片公司竟然聯合起來與TVB抗爭,肥媽也說這是樂壇的奇跡。我想起柴九哥的兩句臺詞:
“反啦!反啦!反距地臺啦!”
“人生有幾多個10年?!”
任何壟斷獨大的機構與“被自願”的群體都不會永恆地處於穩定平衡的狀態,發展到最后只會面向兩個結果:不在沉默中爆發,就在沉默中滅亡。